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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中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是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核心要求如下:

1. 办理主体与前提

需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 / 其他合法组织,且拟生产的化妆品需符合国家法规(普通化妆品备案、特殊化妆品注册需提前完成)。

2. 申请条件

  • 有与生产品种、规模匹配的生产场地(符合清洁、分区等环境要求);
  • 配备符合工艺的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能满足原料 / 成品的质量检测);
  • 有专业人员:质量负责人需具备化妆品 / 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 + 2 年以上行业经验;
  • 建立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含原料管控、生产记录、留样等制度)。

3.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场地证明、设备清单、人员资质、体系文件等;
  2. 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局提交申请(线上 / 线下渠道);
  3. 药监局受理后,开展材料审查 + 现场核查
  4. 符合条件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的,书面告知补正 / 不予许可。

4. 证件有效期

许可证有效期为5 年,需在到期前 6 个月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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