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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简介

一、法律依据

  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2021年1月1日施行);2.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2022年1月1日施行);3.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冀药监规〔2022〕4号);4.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规范要求:

  • 主体资格:申请人须为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化妆品生产”类目,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不得申请。
  • 场地要求:生产场地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匹配,与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保持不低于30米的安全距离;厂区功能分区清晰,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物理隔离,生产车间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仅从事化妆品内容物配制的企业可放宽至200平方米,洁净区面积占比不低于生产车间总面积的25%。
  • 设施设备:配备符合生产工艺的设施设备,布局遵循“人流、物流、污流分离”原则;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度需达到10万级及以上(眼部、儿童化妆品生产区需达到30万级及以上),生产用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关键设备需提供第三方验证报告及维护记录。
  • 人员配置: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负责人需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拥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质量管理工作经历,需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备案。
  • 检验能力:设立独立检验室,配备产品全项目检验设备及持证检验人员,设备需通过计量认证(CMA),检验记录电子化留存至少3年,且接入“河北省化妆品智慧监管平台”。
  • 管理制度:建立覆盖文件、物料、生产、检验、卫生、不良事件报告等13类核心制度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规程需明确关键控制点及参数,制度文件需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全程电子化)

河北省自2023年起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零跑动”,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高效办理,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核心办理内容

网上申请

申请人自主把控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平台”,在线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

形式审查

4个工作日

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及期限(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现场核查

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

由省药监局或属地市局组织2人及以上核查组,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并同步上传系统

技术审核

5个工作日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结合申请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审批

2个工作日

根据技术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制证送达

1个工作日

生成电子许可证并推送至企业账户,系统同步发送领证短信通知,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

注: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河北省承诺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办结;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唐山曹妃甸区等化妆品产业聚集区企业,可申请“优先核查、快速审批”服务,总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以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单份文件不超过10MB)后上传至审批系统,纸质材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核心材料如下:

材料类别

具体材料内容

基础资质材料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系统下载模板,需电子签章);2.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场地与设备材料

1. 生产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1年);2. 厂区总平面图(含周边30米环境标注);3. 生产车间、检验室、仓库平面图(明确功能分区、洁净区等级及人流物流走向);4. 生产设备清单、配置图及第三方验证文件;5. 空气净化系统、水处理系统检测报告(1年内有效,CMA认证机构出具)

人员与管理材料

1. 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2. 检验人员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以上专业培训证明);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及核心制度文本;4.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按产品类别列出,标注关键控制点、参数及检验节点)

检测与自查材料

1. 1年内由CMA认证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含洁净区悬浮粒子、微生物等指标);2. 1年内由CMA认证机构出具的生产用水检测报告;3. 按《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制的自查报告(需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证书管理

  • 有效期与延续: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90至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续。河北省对许可证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延续承诺书》及必备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可获发新证,监管部门将在获证后3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验证。
  • 变更管理: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需在30日内提交申请,无需现场核查,3个工作日内办结;生产许可项目、生产场地、生产条件等实质性变更的,需按新申请流程办理,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证照形式:全面推行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APP查询下载,证书信息可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许可查询”专栏核验。
  • 补发与注销:证书遗失或损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及登报声明(登报满7日)申请补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终止生产经营或许可证过期未延续的,需完成产品召回、台账归档后办理注销手续,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特别提示

  • 生产许可项目按工艺划分为8个单元(一般液态、膏霜乳液、粉单元等),许可证将明确标注企业获准生产的具体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生产条件的,相关单元后需特别标注“#”,未标注擅自生产的,将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河北省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级,A级企业可享受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优先办理许可事项等激励政策,D级企业将实施重点监管及联合惩戒。
  • 企业需在生产车间关键工序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接入“河北省化妆品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生产过程实时可追溯;质量安全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在5日内通过平台提交更新申请并备案。
  • 省药监局每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验能力保障、原料采购验收等情况,检查结果将在官网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七、咨询方式

咨询渠道

具体信息

政务服务窗口

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18号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咨询热线

12345(政务服务通用咨询);0311-66995251(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线上平台

河北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专区;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mpa.hebei.gov.cn/)

技术支持

河北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客服:0311-66995312(工作日9:00-17:00)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官方政务平台公开信息,具体包括:1.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冀药监规〔2022〕4号,2022年7月20日发布);2.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的公告》(2023年第5号,2023年3月15日发布);3. 《河北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理指南(2024年修订版)》(2024年4月5日更新);4. 《河北省化妆品智慧监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冀药监妆〔2023〕16号,2023年9月1日发布)。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符合现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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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办证所需条件
服务流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流程文字说明

第一步:备案资料提交

第二步:备案资料整理

第三步:备案公示

第四步:备案后核查

流程图


流程图


以下是针对中国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与注册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流程,该流程基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NMPA最新要求制定,确保专业、高效地完成新原料准入: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咨询全流程

第一阶段:原料预评估与策略制定(耗时:2-4周)

  1. 原料初步筛查

    • 成分安全性预评估(核查CIRS、IUCLID等全球数据库)

    • 国内外使用历史调研(食药同源、化妆品使用历史证明)

    • 化学结构特性分析(CAS号确认、异构体识别)

  2. 注册路径判定

    • 判定标准:

      • 备案制:具有安全食用/使用历史的原料

      • 注册制: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原料及高风险新原料

  3. 制定注册方案

    • 确定毒理学测试项目(基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编制项目时间表(常规备案6-8个月,注册12-18个月)

    • 预算评估(备案制:15-35万元;注册制:40-100万元)

第二阶段:技术资料准备(耗时:3-6个月)

  1. 核心资料编制

    • 原料理化性质报告(纯度、稳定性、溶解度等)

    • 生产工艺流程图(提供反应方程式、质量控制点)

    • 原料质量规格要求(建立企业标准)

  2. 安全性证据收集

    • 毒理学测试(必做项目):

      •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皮肤致敏性试验

      • 体外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

      • 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28天)

    • 可选减免项目(如符合条件):

      • 重复剂量毒性试验

      • 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 毒代动力学试验

  3. 测试机构对接

    • 推荐NMPA认可实验室(中国疾控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等)

    • 监督测试过程(确保符合GLP规范)

    • 审核测试报告(数据合规性审查)

第三阶段:系统申报与审评跟踪(耗时:2-4个月)

  1. 平台填报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 按模块提交资料:

      • 基本信息(原料名称、CAS号、分子式)

      • 生产工艺简述

      • 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

      • 安全使用量限值

  2. 审评跟进

    • 备案制: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公示)

    • 注册制:技术审评(90个工作日+补充资料时间)

    • 专业应对审评问询(技术问题回复)

第四阶段:获批后管理(持续服务)

  1. 安全监测期管理(3年)

    • 编制年度报告模板

    • 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

    • 使用情况统计分析

  2. 信息维护

    • 原料报送码申请与管理

    • 关联产品注册支持

    • 配方变更指导

特色服务保障

专业支持体系

  1. 法规预警服务

    • 月度法规更新简报

    • 重大政策解读会议

    • 合规性影响分析

  2. 技术文档质量管控

    • 三级审核制度(技术顾问→法规专家→质量负责人)

    • 符合CTD格式要求

    • 中英文版本同步准备

创新原料专项服务

  1. 优先审评通道申请

    • 符合《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原料

    • 中医药特色植物原料

    • 生物技术原料(发酵/细胞工程)

  2. 测试方案优化

    • 动物试验替代方法应用

    • QSAR分析评估

    • 交叉参照(Read-across)策略

交付成果清单

  1. 阶段性交付

    • 原料注册可行性报告

    • 完整的注册备案资料包

    • 审评问询回复意见书

  2. 最终交付

    • 新原料备案凭证/注册批件

    • 原料安全信息报送码

    • 合规使用指南

服务优势

  1. 成功率保障

    • 备案制:95%以上成功率

    • 注册制:80%以上成功率

    • 审评补正指导(不限次数)

  2. 时效保障

    • 资料编制超时赔付

    • 关键节点短信提醒

    • 专家加急服务可选

本流程适用于2025年最新监管要求,具体实施将根据原料特性和最新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详细的原料预评估,以确保选择最优的注册路径和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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