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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一、法律依据

  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2021年1月1日施行);2.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2022年1月1日施行);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的通知》(鄂药监妆〔2024〕8号);4. 《湖北省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3〕45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严格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湖北省细化实施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 主体资格:申请人须为依法在湖北省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化妆品生产”类目,且住所与生产地址均位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 场地要求:生产场地规模与产品品类、产能相匹配,与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的安全防护距离不低于30米,化工园区内企业需额外提供园区管委会出具的环境合规证明;厂区功能分区清晰,生产区与非生产区物理隔离,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仅从事膏霜乳液类内容物配制的企业可放宽至200平方米;场地无产权证明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 设施设备:按生产工艺需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严格执行“人流、物流”单向流动原则;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度不低于10万级,眼部用、儿童化妆品生产区域需达到30万级及以上;生产用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关键设备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及近6个月维护记录,宜昌、襄阳等重点产业区域企业可申请设备验收绿色通道。
  • 人员配置:配备专业技术团队,质量安全负责人需具备化妆品及相关专业(化学、生物、医学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拥有4年以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经历,需提交经企业签章的简历及资质证明并完成系统备案。
  • 检验能力:设立独立检验部门,配备与生产产品对应的全项目检验设备及持证检验人员,检验设备需通过计量认证(CMA),并提供近6个月内由CMA认证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及用水检测报告,武汉市企业可依托市级公共检验平台共享部分检验资源。
  • 管理制度:建立覆盖物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全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按产品类别制定详细工艺流程及简图,所有制度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自贸区企业可采用“制度清单化”备案模式。

三、办理流程(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湖北省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双线融合”模式,依托“鄂汇办”APP及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核心流程办理,线下窗口提供辅助服务,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核心办理内容

网上申请

申请人自主把控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鄂汇办”平台或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省药监局行政审批专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自贸区企业可勾选“绿色通道”标识

形式审查

4个工作日

核查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现场核查

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

由省药监局组织3人及以上核查组,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并同步录入审批系统

技术审核

3个工作日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结合申请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审批

3个工作日

根据技术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不予许可的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制证送达

4个工作日

生成电子许可证并推送至企业账户,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需纸质证书的可申请邮寄或到窗口领取

注:法定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湖北省承诺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总时限可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以A4纸制作,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单份文件≤10MB)上传,纸质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核心材料如下:

材料类别

具体材料内容

基础资质材料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鄂汇办”平台下载统一模板);2. 企业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4. 真实性承诺书(省药监局标准模板)

场地与设备材料

1. 生产场地合法使用证明;2. 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室平面图;3. 生产设备清单及配置图;4. 生产环境及用水检测报告(6个月内有效);5. 场地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人员与管理材料

1. 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简历;2. 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证书;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4. 产品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专项材料

1. 企业自查报告(法人签字盖章);2. 自贸区企业需提供“告知承诺书”(适用告知承诺制时)

五、证书管理

  • 有效期与延续: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企业需在届满前60至30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申请,提交延续申请表及自查报告,审核通过后4个工作日内发放新证,延续审批一般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 变更管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需在变更后30日内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等许可事项变更的,按新申请流程办理,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 证照形式: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通过“鄂汇办”APP、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核验,电子证书可实时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系统。
  • 补发与注销:证书遗失或损毁的,提交情况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补发;企业终止生产的,完成产品处置后申请注销,5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信息同步在官网公示。

六、特别提示

  • 许可证标注的生产范围需与实际生产产品一致,超范围生产将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湖北省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制度,依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实施差异化监管,A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D级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 企业需在生产车间关键工序安装视频监控,保存期限不少于90天,质量安全负责人变更需在5日内通过“鄂汇办”平台更新信息。
  • 省药监局每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官网及“信用湖北”平台公示,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七、咨询方式

咨询渠道

具体信息

政务服务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

咨询热线

12345(湖北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27-87111523(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线上平台

“鄂汇办”APP;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mpa.hubei.gov.cn/)

技术支持

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技术客服:027-87261111(工作日9:00-17:00)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湖北省官方权威渠道,具体包括:1.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的通知》(鄂药监妆〔2024〕8号,2024年6月发布);2. 《湖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2024年修订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4年2月更新);3. 《湖北省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3〕45号,2023年10月发布);4.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发布的《2024年11月化妆品行政许可公告》;5.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专栏公开信息(2025年最新更新)。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注:文档部分内容可能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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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办证所需条件
服务流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流程文字说明

第一步:备案资料提交

第二步:备案资料整理

第三步:备案公示

第四步:备案后核查

流程图


流程图


以下是针对中国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与注册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流程,该流程基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NMPA最新要求制定,确保专业、高效地完成新原料准入: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咨询全流程

第一阶段:原料预评估与策略制定(耗时:2-4周)

  1. 原料初步筛查

    • 成分安全性预评估(核查CIRS、IUCLID等全球数据库)

    • 国内外使用历史调研(食药同源、化妆品使用历史证明)

    • 化学结构特性分析(CAS号确认、异构体识别)

  2. 注册路径判定

    • 判定标准:

      • 备案制:具有安全食用/使用历史的原料

      • 注册制: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原料及高风险新原料

  3. 制定注册方案

    • 确定毒理学测试项目(基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编制项目时间表(常规备案6-8个月,注册12-18个月)

    • 预算评估(备案制:15-35万元;注册制:40-100万元)

第二阶段:技术资料准备(耗时:3-6个月)

  1. 核心资料编制

    • 原料理化性质报告(纯度、稳定性、溶解度等)

    • 生产工艺流程图(提供反应方程式、质量控制点)

    • 原料质量规格要求(建立企业标准)

  2. 安全性证据收集

    • 毒理学测试(必做项目):

      •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皮肤致敏性试验

      • 体外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

      • 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28天)

    • 可选减免项目(如符合条件):

      • 重复剂量毒性试验

      • 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 毒代动力学试验

  3. 测试机构对接

    • 推荐NMPA认可实验室(中国疾控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等)

    • 监督测试过程(确保符合GLP规范)

    • 审核测试报告(数据合规性审查)

第三阶段:系统申报与审评跟踪(耗时:2-4个月)

  1. 平台填报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 按模块提交资料:

      • 基本信息(原料名称、CAS号、分子式)

      • 生产工艺简述

      • 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

      • 安全使用量限值

  2. 审评跟进

    • 备案制: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公示)

    • 注册制:技术审评(90个工作日+补充资料时间)

    • 专业应对审评问询(技术问题回复)

第四阶段:获批后管理(持续服务)

  1. 安全监测期管理(3年)

    • 编制年度报告模板

    • 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

    • 使用情况统计分析

  2. 信息维护

    • 原料报送码申请与管理

    • 关联产品注册支持

    • 配方变更指导

特色服务保障

专业支持体系

  1. 法规预警服务

    • 月度法规更新简报

    • 重大政策解读会议

    • 合规性影响分析

  2. 技术文档质量管控

    • 三级审核制度(技术顾问→法规专家→质量负责人)

    • 符合CTD格式要求

    • 中英文版本同步准备

创新原料专项服务

  1. 优先审评通道申请

    • 符合《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原料

    • 中医药特色植物原料

    • 生物技术原料(发酵/细胞工程)

  2. 测试方案优化

    • 动物试验替代方法应用

    • QSAR分析评估

    • 交叉参照(Read-across)策略

交付成果清单

  1. 阶段性交付

    • 原料注册可行性报告

    • 完整的注册备案资料包

    • 审评问询回复意见书

  2. 最终交付

    • 新原料备案凭证/注册批件

    • 原料安全信息报送码

    • 合规使用指南

服务优势

  1. 成功率保障

    • 备案制:95%以上成功率

    • 注册制:80%以上成功率

    • 审评补正指导(不限次数)

  2. 时效保障

    • 资料编制超时赔付

    • 关键节点短信提醒

    • 专家加急服务可选

本流程适用于2025年最新监管要求,具体实施将根据原料特性和最新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详细的原料预评估,以确保选择最优的注册路径和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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