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依据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严格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湖北省细化实施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三、办理流程(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湖北省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双线融合”模式,依托“鄂汇办”APP及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核心流程办理,线下窗口提供辅助服务,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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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核心办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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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
申请人自主把控 |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鄂汇办”平台或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省药监局行政审批专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自贸区企业可勾选“绿色通道”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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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
4个工作日 |
核查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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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
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 |
由省药监局组织3人及以上核查组,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并同步录入审批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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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 |
3个工作日 |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结合申请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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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
3个工作日 |
根据技术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不予许可的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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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送达 |
4个工作日 |
生成电子许可证并推送至企业账户,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需纸质证书的可申请邮寄或到窗口领取 |
注:法定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湖北省承诺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总时限可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以A4纸制作,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单份文件≤10MB)上传,纸质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核心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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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
具体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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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质材料 |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鄂汇办”平台下载统一模板);2. 企业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4. 真实性承诺书(省药监局标准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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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设备材料 |
1. 生产场地合法使用证明;2. 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室平面图;3. 生产设备清单及配置图;4. 生产环境及用水检测报告(6个月内有效);5. 场地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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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管理材料 |
1. 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简历;2. 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证书;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4. 产品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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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材料 |
1. 企业自查报告(法人签字盖章);2. 自贸区企业需提供“告知承诺书”(适用告知承诺制时) |
五、证书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七、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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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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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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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
12345(湖北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27-87111523(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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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
“鄂汇办”APP;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mpa.hube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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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技术客服:027-87261111(工作日9:00-17:00) |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湖北省官方权威渠道,具体包括:1.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的通知》(鄂药监妆〔2024〕8号,2024年6月发布);2. 《湖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2024年修订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4年2月更新);3. 《湖北省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3〕45号,2023年10月发布);4.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发布的《2024年11月化妆品行政许可公告》;5.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专栏公开信息(2025年最新更新)。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注:文档部分内容可能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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