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图片
首页>服务项目>化妆品生产许可>中国>河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河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一、法律依据

  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2021年1月1日施行);2.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2022年1月1日施行);3.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通知》(豫药监妆〔2024〕3号);4. 《河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25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符合国家及河南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规范,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 主体资格:申请人须为依法在河南省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化妆品生产”类目,非法人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 场地要求:生产场地规模与产品品种、产能匹配,与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保持不低于30米安全距离;厂区功能分区清晰,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物理隔离,生产车间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仅从事内容物配制的企业可按规定适当放宽,厂区总平面图需标注周边30米环境情况。
  • 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工艺要求的设施设备,遵循“人流、物流、污流分离”原则布局;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度不低于10万级,眼部、儿童化妆品生产区需达到更高等级;生产用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关键设备需提供合规验证文件及维护记录。
  • 人员配置:配备专业技术团队,质量安全负责人需具备化妆品及相关专业(化学、化工、生物、医学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相关生产或质量管理经历,需提交统一模板简历并完成备案。
  • 检验能力:设立独立检验部门,配备全项目检验设备及持证检验人员,检验设备需通过计量认证(CMA),1年内由认可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需符合规范。
  • 管理制度:建立覆盖文件管理、物料管控等核心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按产品类别列出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管理制度文件需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全程电子化)

河南省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依托“豫事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核心办理内容

网上申请

申请人自主把控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豫事办”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区”,在线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

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及期限(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现场核查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由河南省药监局组织2人及以上核查组,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并同步上传系统

技术审核

5个工作日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结合申请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审批

3个工作日

根据技术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制证送达

2个工作日

生成电子许可证并推送至企业账户,系统同步发送领证通知,企业可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打印

注: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河南省承诺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可申请“绿色通道”服务,符合条件的总办理时限可缩短至18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以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单份文件不超过10MB)后上传至审批系统,纸质材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核心材料如下:

材料类别

具体材料内容

基础资质材料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系统下载统一模板);2.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省药监局统一模板)

场地与设备材料

1. 生产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土地权属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2. 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室、仓库的建筑平面图;3. 生产设备配置图及装修说明(含材料、通风、消毒设施);4. 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1年内有效,CMA认证机构出具)

人员与管理材料

1. 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2. 检验人员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或专业培训证明);3.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4.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自查材料

企业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的报告(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证书管理

  • 有效期与延续: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90至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续,提交《延续申请自查承诺书》及必备材料,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新证,监管部门将在获证后3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
  • 变更管理:登记事项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等)需在30日内申请,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材料,无需现场核查,3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事项变更(生产项目、场地等)按新申请流程办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证照形式:全面推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通过“豫事办”APP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下载及核验。
  • 补发与注销:证书遗失或损毁的,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申请补发,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终止生产或证书过期未延续的,完成产品召回、台账归档后办理注销,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特别提示

  • 许可证将明确标注获准生产的工艺单元,企业需严格按许可范围生产,超范围生产将依法处罚。
  • 河南省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依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划分信用等级,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 企业需建立生产全过程追溯体系,生产车间关键工序需安装视频监控,质量安全负责人变更的,5日内通过审批平台提交更新申请。
  • 省药监局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料验收等情况,检查结果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将依法处罚。

七、咨询方式

咨询渠道

具体信息

政务服务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咨询热线

12345(政务服务通用咨询);0371-65567001(省药监局相关业务咨询)

线上平台

“豫事办”APP;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henan.gov.cn/)

技术支持

河南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客服:0371-6556723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官方政务平台公开信息,具体包括: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通知》(豫药监妆〔2024〕3号,2024年3月发布);2. 《河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2024年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4年4月更新);3. 《河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25号,2023年6月发布);4.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henan.gov.cn/)“化妆品生产许可”专栏及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2025年最新更新)。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符合现行规范。

展开更多 展开更多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扫码咨询扫码咨询
二维码
热门电话: 400 690 0031
项目信息
办证所需条件
服务流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流程文字说明

第一步:备案资料提交

第二步:备案资料整理

第三步:备案公示

第四步:备案后核查

流程图


流程图


以下是针对中国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与注册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流程,该流程基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NMPA最新要求制定,确保专业、高效地完成新原料准入: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咨询全流程

第一阶段:原料预评估与策略制定(耗时:2-4周)

  1. 原料初步筛查

    • 成分安全性预评估(核查CIRS、IUCLID等全球数据库)

    • 国内外使用历史调研(食药同源、化妆品使用历史证明)

    • 化学结构特性分析(CAS号确认、异构体识别)

  2. 注册路径判定

    • 判定标准:

      • 备案制:具有安全食用/使用历史的原料

      • 注册制: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原料及高风险新原料

  3. 制定注册方案

    • 确定毒理学测试项目(基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编制项目时间表(常规备案6-8个月,注册12-18个月)

    • 预算评估(备案制:15-35万元;注册制:40-100万元)

第二阶段:技术资料准备(耗时:3-6个月)

  1. 核心资料编制

    • 原料理化性质报告(纯度、稳定性、溶解度等)

    • 生产工艺流程图(提供反应方程式、质量控制点)

    • 原料质量规格要求(建立企业标准)

  2. 安全性证据收集

    • 毒理学测试(必做项目):

      •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皮肤致敏性试验

      • 体外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

      • 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28天)

    • 可选减免项目(如符合条件):

      • 重复剂量毒性试验

      • 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 毒代动力学试验

  3. 测试机构对接

    • 推荐NMPA认可实验室(中国疾控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等)

    • 监督测试过程(确保符合GLP规范)

    • 审核测试报告(数据合规性审查)

第三阶段:系统申报与审评跟踪(耗时:2-4个月)

  1. 平台填报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 按模块提交资料:

      • 基本信息(原料名称、CAS号、分子式)

      • 生产工艺简述

      • 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

      • 安全使用量限值

  2. 审评跟进

    • 备案制: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公示)

    • 注册制:技术审评(90个工作日+补充资料时间)

    • 专业应对审评问询(技术问题回复)

第四阶段:获批后管理(持续服务)

  1. 安全监测期管理(3年)

    • 编制年度报告模板

    • 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

    • 使用情况统计分析

  2. 信息维护

    • 原料报送码申请与管理

    • 关联产品注册支持

    • 配方变更指导

特色服务保障

专业支持体系

  1. 法规预警服务

    • 月度法规更新简报

    • 重大政策解读会议

    • 合规性影响分析

  2. 技术文档质量管控

    • 三级审核制度(技术顾问→法规专家→质量负责人)

    • 符合CTD格式要求

    • 中英文版本同步准备

创新原料专项服务

  1. 优先审评通道申请

    • 符合《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原料

    • 中医药特色植物原料

    • 生物技术原料(发酵/细胞工程)

  2. 测试方案优化

    • 动物试验替代方法应用

    • QSAR分析评估

    • 交叉参照(Read-across)策略

交付成果清单

  1. 阶段性交付

    • 原料注册可行性报告

    • 完整的注册备案资料包

    • 审评问询回复意见书

  2. 最终交付

    • 新原料备案凭证/注册批件

    • 原料安全信息报送码

    • 合规使用指南

服务优势

  1. 成功率保障

    • 备案制:95%以上成功率

    • 注册制:80%以上成功率

    • 审评补正指导(不限次数)

  2. 时效保障

    • 资料编制超时赔付

    • 关键节点短信提醒

    • 专家加急服务可选

本流程适用于2025年最新监管要求,具体实施将根据原料特性和最新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详细的原料预评估,以确保选择最优的注册路径和测试方案。

我们能提供的服务
关键词
微信王老师
王老师微信
微信杨老师
杨老师微信
微信徐老师
徐老师微信
热线电话热线电话
电话号码1 18576401396 电话号码2 18038044554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转发网站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回到顶部
图片请您留言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