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依据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符合国家及河南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规范,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三、办理流程(全程电子化)
河南省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依托“豫事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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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核心办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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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
申请人自主把控 |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豫事办”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区”,在线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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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
5个工作日 |
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及期限(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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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
由河南省药监局组织2人及以上核查组,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并同步上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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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 |
5个工作日 |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结合申请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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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
3个工作日 |
根据技术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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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送达 |
2个工作日 |
生成电子许可证并推送至企业账户,系统同步发送领证通知,企业可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打印 |
注: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河南省承诺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可申请“绿色通道”服务,符合条件的总办理时限可缩短至18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以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单份文件不超过10MB)后上传至审批系统,纸质材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核心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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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
具体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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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质材料 |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系统下载统一模板);2.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省药监局统一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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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设备材料 |
1. 生产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土地权属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2. 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室、仓库的建筑平面图;3. 生产设备配置图及装修说明(含材料、通风、消毒设施);4. 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1年内有效,CMA认证机构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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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管理材料 |
1. 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2. 检验人员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或专业培训证明);3.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4.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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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材料 |
企业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的报告(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五、证书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七、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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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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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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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
12345(政务服务通用咨询);0371-65567001(省药监局相关业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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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
“豫事办”APP;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hen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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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河南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客服:0371-6556723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官方政务平台公开信息,具体包括: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通知》(豫药监妆〔2024〕3号,2024年3月发布);2. 《河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2024年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4年4月更新);3. 《河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25号,2023年6月发布);4.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henan.gov.cn/)“化妆品生产许可”专栏及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2025年最新更新)。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符合现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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