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部分:成分与产品的标准
4.4 成分的有机指数和有机来源指数的测定
4.4.1 有机指数
有机指数是一个数值,用于表示化妆品成分符合ISO16128-1:2016中2.3条款对有机成分定义的程度。
该数值根据以下指导原则分配给每种成分:
- 有机指数=1:成分符合有机成分、结构水或重构水的定义
- 有机指数=0:成分不符合有机成分的定义。提取用水和配方水的有机指数均视为0

1. 判定有机指数
- 使用有机成分溶剂提取的有机成分提取物,其有机指数为1
- 将干燥或新鲜的有机成分在有机油中进行油性浸渍所得的油性浸剂,其有机指数为1
- 精油以及有机成分的完全干燥提取物,若工艺溶剂符合ISO16128-1:2016表A.2的规定(由于提取溶剂已被去除,因此被视为工艺溶剂),则其有机指数为1
2. 计算有机指数
在其他情况下,有机指数根据公式(2)👇计算:
ɪo= 1- (mNS + mDNS + mDOS) / mT
- ɪo为有机指数
- mNS 为引入的天然溶剂的质量;
- mDNS为引入的衍生的天然溶剂的质量;
- mDOS为引入的衍生的有机溶剂的质量;
- mT 为引入的总质量(包括有机成分及成分溶剂);
特殊计算说明
对于干燥植物,当水被用作成分溶剂时,为准确表示新鲜植物的质量,在计算上述 mNS 时必须减去复构水所用水的质量。
对于使用水提取的干燥植物提取物,提取用水按公式(3)👇计算:
H2OE=mH2O−H2OR
- H2OE 表示提取用水;
- mH2O表示引入的总水量;
- H2OR表示复构水用水,其确定方式如下:
——当已知干燥植物原始鲜质量时,H2OR取 (mFP−mDP)与mH2O中较小值;
——当干燥植物原始鲜质量未知时,H2OR取(k×mDP−mDP)与mH2O中较小值;
其中:
- mFP为原始鲜植物质量;
- mDP为干燥植物质量;
- k为干鲜比系数,取值如下👇:
○ 木材、树皮、种子、坚果和根部:k=2.5;
○ 叶片、花朵和地上部分:k=4.5;
○ 含水果实:k=8
或按原材料供应商另行规定的系数取值。
4.4.2 有机来源指数
有机来源指数是一个数值,用于表示化妆品成分符合ISO16128-1:2016中2.3节所述的有机成分定义或3.2节所述的衍生有机成分定义的程度。
该数值根据以下指导原则分配给每种成分:
- 有机来源指数=1:成分符合有机成分、结构水或重构水的定义
- 0<有机来源指数≤1:成分符合衍生有机成分的定义。该值的计算方法是由分子质量、可再生碳含量或任何其他相关方法确定的有机来源部分与该成分的总分子组成的比率
- 有机来源指数=0:成分既不符合有机成分的定义,也不属于衍生有机成分。提取水和配方水的有机来源指数均视为0

1. 判定有机来源指数
- 在有机溶剂或衍生有机成分溶剂中的有机成分提取物,其有机来源指数为1
- 在有机油或衍生有机油中的干燥或新鲜有机成分油性浸膏,有机来源指数为1
- 如果加工溶剂符合ISO16128-1:2016表A.2的规定(由于萃取溶剂已被去除,因此被视为加工溶剂),则有机成分的精油和完全干燥的提取物的有机来源指数为1
2. 计算有机来源指数
在其他情况下,有机指数根据公式(2)👇计算:
ɪoo= 1- (mNS + mDNS ) / mT
- ɪoo为有机来源指数
- mNS 为引入的天然溶剂的质量;
- mDNS为引入的衍生的天然溶剂的质量;
- mT 为引入的总质量(包括有机成分及成分溶剂);
特殊计算说明
对于干燥植物,当水被用作成分溶剂时,为准确表示新鲜植物的质量,在计算上述 mNS 时必须减去复构水所用水的质量。
对于使用水提取的干燥植物提取物,提取用水按公式(3)👇计算:
H2OE=mH2O−H2OR
- H2OE 表示提取用水;
- mH2O表示引入的总水量;
- H2OR表示复构水用水,其确定方式如下:
——当已知干燥植物原始鲜质量时,H2OR取 (mFP−mDP)与mH2O中较小值;
——当干燥植物原始鲜质量未知时,H2OR取(k×mDP−mDP)与mH2O中较小值;
其中:
- mFP为原始鲜植物质量;
- mDP为干燥植物质量;
- k为干鲜比系数,取值如下👇:
○ 木材、树皮、种子、坚果和根部:k=2.5;
○ 叶片、花朵和地上部分:k=4.5;
○ 含水果实:k=8
或按原材料供应商另行规定的系数取值。
对于提取物而言,其成分溶剂可以是有机的、衍生有机的、天然的(包括水)或全天然来源的天然衍生物(如ISO 16128-1:2016标准中表A.1所示)。

附录A:提供了含有衍生天然成分或衍生有机成分的衍生原料的计算示例。
附录B:提供了提取物的计算示例。(详见后期分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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