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依据
二、申请条件
依托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政策优势及槟榔、椰子、海岛棉等热带特色植物资源的企业,在符合国家统一规范基础上可享受自贸港专属优化措施,具体法定条件如下:
三、办理流程(自贸港极简审批模式)
海南依托自贸港政策推行“一网通办、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机制,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APP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重点园区企业可享受“无感审批”服务,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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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核心办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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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
申请人自主把控 |
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自贸港化妆品审批专区,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热带植物类企业需填报原料溯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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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预审 |
0.5个工作日 |
“琼药通”系统自动核验材料完整性,符合要求的即时生成预受理通知;材料缺失的,系统精准推送补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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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核查 |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 |
省药监局联合园区管委会、海关部门开展“一次核查、多事项覆盖”,采用“远程视频+现场抽查”模式,重点核查进口设备、热带植物原料管理情况;承诺制企业可免于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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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决定 |
1个工作日 |
结合预审结果与核查报告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即时进入制证环节;不予许可的出具书面说明并告知复议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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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发放 |
0.5个工作日 |
生成电子许可证,同步至“海易办”APP、企业电子执照及“信用海南”平台,纸质证书可申请免费航空邮寄(省内次日达) |
注: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海南自贸港承诺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园区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总时限可缩短至2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扫描为PDF格式(单份≤30MB)上传至审批系统,自贸港企业可通过“证照免交”功能调用电子证照,核心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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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
具体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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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质材料 |
1. 标准化申请表(系统生成);2. 企业营业执照(电子证照自动关联);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 自贸港重点园区入驻证明(如适用);5. 外资企业需提供投资备案证明及境外资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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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设备材料 |
1. 生产场地权属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租赁期≥2年);2. 厂区及车间平面图(标注净化系统、防潮设施位置);3. 生产设备清单及进口免税证明(如适用);4. 车间环境检测报告(6个月内有效);5. 环保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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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产品材料 |
1. 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社保记录;2. 生产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证书;3. 代表性产品配方(含热带植物成分的需附来源证明);4. 检验设备清单及CMA认证证书;5. 委托检验协议(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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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材料 |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含进口原料溯源制度);2. “琼药通”系统接入证明;3. 不良反应监测预案;4. 热带植物原料溯源台账模板 |
五、证书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七、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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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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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窗口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层药监窗口; 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政务服务中心专属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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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
12345(海南政务服务热线);0898-66832511(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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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
“海易办”APP;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yjj.hainan.gov.cn/); 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ain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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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琼药通”系统客服:0898-66832533(工作日8:30-17:30);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898-66212345 |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海南省官方权威渠道,具体包括:1. 《海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指南(2024年版)》(2024年2月发布,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 《海南自由贸易港化妆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2023年11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布);3. 《海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琼府办〔2023〕18号,2023年6月发布);4. 《关于支持海南自贸港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琼药监妆〔2024〕3号,2024年3月发布);5.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资质认定公告(2024年1月);6. 海南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专栏最新信息(2025年更新)。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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