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依据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规范要求:
三、办理流程(全程网办)
广东省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零跑动”服务,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及专属审批平台实现高效办理,具体流程及时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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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核心办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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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
申请人自主把控 |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平台”,凭四级以上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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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
0个工作日 |
系统及人工同步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的即时出具《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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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
3个工作日 |
由省药监局或属地市局组织核查组,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形成报告并同步上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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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 |
3个工作日 |
结合申请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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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
2个工作日 |
根据技术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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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送达 |
1个工作日 |
生成电子许可证并推送至企业账户,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 |
注: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广东省承诺最短5个工作日办结(不含补正材料时间);仅从事化妆品内容物配制的企业,需按上述流程申请许可。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以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审批系统,纸质材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核心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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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
具体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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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质材料 |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系统下载模板,需电子签章);2.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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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设备材料 |
1. 生产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2. 厂区总平面图(含周边30米环境标注);3. 生产车间平面图(标注功能分区、人流物流走向);4. 生产设备清单、配置图及验证文件;5. 空气净化与水处理系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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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管理材料 |
1. 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2. 检验人员资质证明及培训记录;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4.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按产品类别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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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与自查材料 |
1. 1年内由CMA认证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2. 1年内由CMA认证机构出具的生产用水检测报告;3. 按《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制的自查报告 |
五、证书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七、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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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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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窗口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广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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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
12345(政务服务通用咨询);020-96686686(省药监局专属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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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专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mpa.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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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省药监局信息中心:020-37886856(工作日9:00-17:00) |
八、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官方政务平台公开信息,具体包括: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97号,2021年12月20日发布);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服务的通知》(粤药监妆〔2023〕20号,2023年6月15日发布);3. 《广东政务服务网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理指南(2024年版)》(2024年2月20日更新);4. 《广东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粤药监妆〔2022〕18号,2022年4月10日发布)。建议企业申请前登录上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符合现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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