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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权威完整简介(2025年12月更新)

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实行属地备案制,核心采用“省级集中审核+智慧监管赋能+市县联动核查+创新试点引领”的一体化管理机制,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筹全省备案管理工作,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备案后核查与日常监管。备案实施“全程网办、智能辅助、零跑动”的办理模式,主要依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网办,同时在福建省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窗口设立线下咨询点,提供资料核对与现场指导服务。官方承诺省级审核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部分地区(如泉州)对备案变更等事项实现1个工作日即办;备案通过后生成《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电子凭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使用电子加密证书公章的企业可免交纸质资料。核心依据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备案人对产品质量安全承担全生命周期主体责任。福建通过智能审核系统部署、安全评估先行激励、个性化服务试点推进等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备案管理效能,助力美妆产业规范高质量发展。

一、核心定位与监管边界

  1. 产品范围

指除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功效外的化妆品,涵盖基础护肤(洁面乳、爽肤水、乳液、面霜等)、彩妆(口红、眼影、粉底液等)、洗护发(洗发水、护发素等)、身体护理等品类。特殊化妆品需另行申请注册,不适用本备案流程;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功效(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等),或通过简单物理方式发生效果且标签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产品,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参与个性化服务试点的产品需为已备案普通化妆品,不包括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和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

  1. 监管主体与分工(官方权威划分)

层级

机构

核心职责

省级统筹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统筹全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制定发布备案管理相关政策与操作规范;落实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指导各地优化备案变更等事项办理效率;组织推进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对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产品依法拟取消备案并保障企业申辩权利;部署推进普通化妆品备案辅助智能审核系统试点应用,提升审核效率与质量;激励企业先行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对率先完成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国家药监局部署推进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受理试点企业申请并开展资料评估、现场核查及公示工作。

技术支撑

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承担备案资料技术核查核心工作;依托智能审核系统开展备案资料初步筛查,聚焦资料完整性、规范性等关键要点,提升审核精准度;建立备案共性问题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梳理发布典型问题解答;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政策宣贯与技术培训,为企业提供安全评估资料编制等专项指导;协助省局开展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评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市县监管

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一致性开展事后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与抽样检验;受理辖区备案相关投诉举报;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处置;协助企业落实备案信息补正、年度报告提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日常监管,核查试点服务流程规范性、产品质量可控性及追溯体系完整性;受理辖区内未认领历史备案产品的注销申请。

备案人

境内注册企业/组织

履行备案申请义务,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具备与备案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按要求完成产品安全评估工作,妥善保存备案资料至产品保质期后至少2年;严格遵守年度报告制度,按时通过平台提交相关报告;试点企业需额外建立个性化服务流程规范、质量安全控制及追溯体系,保障服务过程可追溯、产品质量可控制。

  1. 备案核心原则
  • 上市前备案:产品上市销售(含线上、线下)前必须完成备案,未备案产品不得流通,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 高效便民原则:实行全程网办和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通过智能审核系统优化审核流程,部分事项实现即办,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 安全优先原则:严格落实化妆品安全评估分类管理要求,鼓励企业先行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
  • 创新试点原则:有序推进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允许试点企业在指定经营场所开展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 信用监管导向:将备案人年度报告提交、合规经营、安全评估落实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失信行为依法处置,对诚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二、备案申请全流程(官方标准步骤)

  1. 备案前置准备(合规前提)
  • 备案人资质: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法人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提交营业执照、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简历、质量管理体系概述、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等资料,获取“注册人/备案人”用户权限;已有旧系统账号的需按要求完成信息确认与新系统绑定,未按要求补充填报历史备案产品资料的,不得继续生产销售。
  • 生产资质:自产产品需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签订规范委托协议并通过平台关联确认委托生产关系。
  • 产品检验: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核心覆盖微生物、理化等指标,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涉及生产工艺变更等情形的,需额外提交变更后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 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版)》等规定,按产品类别提交相应的安全评估资料(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评估基本结论);2022年1月1日后首次备案的产品,需按要求对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符合豁免条件的除外)。
  • 配方与命名合规:原料需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禁用/限用组分符合规范;产品命名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则》,无绝对化用语、医疗术语,明确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含义,商标名使用字母、汉语拼音等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1. 备案流程(线上+线下标准步骤)

步骤

操作内容

办理时限

核心要求

实施主体

1

平台账号注册与认证

即时(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法人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按要求提交主体资质、质量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资料,准确填写公司信息和联系方式,注册通过后通过邮箱激活账号并设置密码。

备案人+平台审核

2

预备案号领取

即时

提交确定的产品名称,领取预备案号(需标注于产品包装),名称确定后不可修改;提前核查命名合规性,避免因命名问题导致备案退回。

备案人

3

资料填报上传

1-2个工作日

通过平台填写《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上传产品配方、标签样稿、检验报告、安全评估资料、产品执行标准、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如适用)等完整资料;资料需使用规范汉字,签章齐全,系统填报内容与上传资料保持一致;涉及委托生产的需上传委托关系文件。

备案人

4

智能预审与省级审核

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先由智能审核系统对资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筛查,再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技术支撑机构开展深度核查,实行“智能预审+人工复核”的审核机制;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退回并说明补正内容;备案变更等简单事项可实现1个工作日即办。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确认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确认后,生成正式备案编号(格式:闽G妆网备字+年份+顺序号),出具《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电子凭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示;使用电子加密证书公章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其他企业需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核对。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事后核查与试点监管

备案后持续开展

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核对产品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试点企业需额外接受服务流程规范性、追溯体系完整性等专项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必备备案资料清单(官方明确要求)

资料类别

具体要求

主体资质资料

1. 备案人营业执照(加盖电子公章,彩色扫描件);2. 生产许可证(自产产品提供);3. 委托协议、受托方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适用);4. 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简历;5. 质量管理体系概述、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6. 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产品基础信息

1. 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说明(明确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含义,商标名含字母等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2. 产品规格、剂型、生产工艺简述(标明主要质控点);3.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及文本(含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等完整内容,指标控制范围科学合理);4. 生产工艺变更的需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关检验报告。

配方资料

1. 全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标注INCI名、含量、使用目的);2. 复配原料需列明各组分及含量;3. 限用物质需标注具体含量及合规依据;4. 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2023年1月1日后新备案产品必备);5. 配方变更的需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后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标签与包装资料

1. 标签样稿(含中文标注,清晰展示预备案号、全成分等);2. 销售包装平面图与立体图;3. 标签符合性声明(确认无违规宣称,信息与备案填报一致);4. 标签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标签样稿及变化说明;5. 儿童化妆品需按规定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及警示语。

安全性证明资料

1. 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清楚,签章齐全);2. 符合分类管理要求的安全评估资料及评估人资质证明(加盖备案人电子公章);3. 功效宣称依据摘要(2022年1月1日后首次备案产品,符合豁免条件的除外);4. 产品使用期限延长的需提交稳定性研究资料。

试点相关资料(试点企业适用)

1. 个性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含企业基本情况、试点模式、合规性分析、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售后服务保障等);2. 试点产品清单及备案凭证;3. 服务流程规范及追溯体系说明。

其他资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第三方办理时提供);历史备案产品补充填报资料;其他监管部门要求补充的资料。

三、标签合规与备案后管理(官方规范)

  1. 标签强制标注内容
  • 核心要素:中文标签(主视面标注产品名称)、正式备案编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备案人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全成分表(INCI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符合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
  • 禁用要求:不得标注医疗术语、虚假/夸大功效宣称、绝对化用语(如“最佳”“顶级”);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如“美白”“防晒”);标签信息需与备案平台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无引人误解的表述。
  • 特殊要求:含酒精、香精等刺激性成分的产品需标注警示语;pH ≤ 3.5的驻留类产品(淋洗类发用产品除外)需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并在标签提示;儿童化妆品需在主要展示版面按规定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及警示语。
  1. 备案后变更与年度管理
  • 变更管理:
    - 重大变更(配方、生产工艺、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等改变产品实际构成的):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按全流程完成省级审核与确认;
    - 普通变更(标签文字非核心调整、备案人联系方式变更等):通过平台直接更新信息,部分事项实现1个工作日即办,提交即完成备案。
  • 年度报告: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备案人通过平台提交上一年度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说明产品生产、销售、不良反应监测、质量控制等情况;未按要求提交且逾期未改正的,福建省药监局将依法拟取消备案并公示,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2022年3月31日前未完成年度报告的,需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不良反应监测:建立不良反应收集与报告机制,发现严重不良反应需立即采取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向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及省药监局报告;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工作。
  • 留样管理:备案人需留存每一批生产的化妆品样品备查,留存数量需满足注册备案检验所需;确保留样样品与上市产品质量一致。
  • 备案注销:产品不再生产销售的,需主动在平台申请注销备案;未在新平台认领的历史备案产品,可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注销申请;注销前已生产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四、常见合规风险与官方提示

  • 备案滞后风险:产品上市后再补备案,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最高50万元)的处罚。
  • 资料不规范风险:提交资料不全、信息填写错误、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缺失、安全评估资料不符合要求、功效宣称依据摘要未按要求上传等,均会导致备案退回;检验报告内容涂改、签章不全也是常见退回原因。
  • 标签违规风险:标签未按规定更新、存在违规功效宣称、标签信息与备案填报不一致等,将面临备案退回或行政处罚;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被依法立案查处。
  • 变更操作风险:重大变更通过普通变更修改的,将被认定为违法违规;未按要求补充历史备案产品资料的,不得继续生产销售。
  • 年度报告遗漏风险: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经限期改正仍未完成且未申辩或申辩未被采纳的,将被依法取消备案,相关产品不得继续上市销售。
  • 试点违规风险:试点企业超出范围开展服务、未建立追溯体系、产品质量不可控等,将被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并依法处置。

五、备案成本与周期参考(2025年实操数据)

项目

说明

备案费用

官方零费用;线上线下办理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官方政策解读、技术咨询、现场培训等服务免费;第三方服务费用自理(检验费用2000-5000元/款,安全评估报告1000-3000元/款,委托代办费用3000-8000元/款)。

办理周期

1. 前置准备周期:常规1-2个月(含检验、安全评估、资料整理);复杂产品或需补充资料的产品可延长1-2周;2. 备案审查周期: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审核确认,备案变更等简单事项1个工作日可办结;3. 公示周期:确认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信息永久可查。

备案凭证

电子凭证(无纸质证书),长期有效;信息变更后需更新凭证,无需定期续期;可通过平台下载或线下窗口领取打印件。

六、福建特色服务与权威查询渠道

  • 智慧监管赋能:部署应用普通化妆品备案辅助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备案资料初步筛查智能化,提升审核效率与质量,该系统已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相关论坛展示;企业可依托智能系统提前规避常见资料问题。
  • 安全评估专项支持:鼓励企业先行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对率先完成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安全评估资料编制专项指导,助力企业提升资料规范性。
  • 个性化服务试点指导:为意向参与试点的企业提供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明确试点资质要求、服务范围及质量控制要点;对通过评估的试点企业予以公示,支持企业在指定经营场所开展个性化服务。
  • 权威咨询与监督渠道:
    - 咨询电话:0591-87586389(福建省药监局)、各地市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如泉州:0595-22132291);
    - 监督电话:12315;
    - 线上咨询: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scjgj.fujian.gov.cn/)“在线咨询”栏目、国家药监局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渠道、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栏目;
    - 窗口咨询与材料提交:福建省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及各设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应窗口(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 信息公示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可查询所有已备案产品信息、拟取消备案产品清单、备案共性问题解答、试点企业名单;企业可通过平台查询备案进度及补正要求。

七、核心依据与政策文件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告2021年第32号)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公告2021年第77号)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按照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要求备案化妆品有关情况的通知》(2025年)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5〕78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总结: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核心在于把握“智慧审核+高效便民+创新试点”机制要求,充分利用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备案变更即办、安全评估先行激励、个性化服务试点等地方特色政策,提前规避资料不规范、标签违规、年度报告遗漏等常见风险。建议备案前积极对接官方咨询渠道或参与政策培训,重点核查原料申报规范性、安全评估资料合规性及标签一致性;试点企业需额外规范服务流程与追溯体系,备案后严格履行年度报告、不良反应监测等义务,配合监管部门事后核查,保障产品全生命周期合规,借力福建产业扶持举措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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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办证所需条件
服务流程

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流程


一、服务核心定位与优势

         依托肯达信全国18家分支机构及福建本地化服务经验(福州、厦门双服务点),组建“1名项目总监+1名备案顾问+1名技术专员”专属服务小组。备案顾问均具备5年以上福建备案实操经验,深度熟悉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标准、全程网办闭环要求及地域特色监管规范,可精准匹配企业自主生产/委托生产、福建特色原料(如武夷岩茶提取物、古田银耳提取物、平潭丁香罗勒提取物等)备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企业备案等不同需求。同时,与福建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具备CMA及CATL资质的权威技术机构建立紧密合作,优先对接检验资源,缩短检验周期;严格遵循福建省药监局备案资料电子签章、目录树管理等规范要求,建立“资料自查-模拟审核-跟踪整改”三级风控机制,结合2025年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包容审慎监管、精准帮扶指导”要求,提前规避备案常见风险,备案通过率达98%以上。

二、服务全流程(6大阶段,15-20个工作日)

阶段1:前期对接与需求诊断(1-2个工作日)

  1. 需求初步沟通:通过全国统一咨询热线(0755-89335156)、福建区域服务专线或上门拜访,对接企业明确核心需求(企业类型、产品特性、备案紧急程度、是否涉及福建特色原料、是否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是否涉及牙膏类产品等)。
  2. 基础信息核查:指导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如有)等资质材料,核查备案主体资格,确认生产模式(自主生产/委托生产);重点核实委托生产中受托方资质合规性及跨区域委托的备案衔接要求;若为备案人在境外的,同步核查境内责任人授权书的规范性,确保包含授权双方名称、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核心要素,符合福建省对境外主体授权资料的签章及公证要求。
  3. 定制服务方案:出具《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方案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节点、收费标准(按产品品类定价,含咨询费、资料编制费,不含官方检验费及自贸区专项服务相关额外费用)及责任划分。

阶段2:备案前置合规辅导(2-3个工作日)

  1. 主体资质合规解读:详解福建省药监局备案人资质要求,针对委托生产模式,明确委托双方责任划分、备案平台委托关系关联规范;针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专项解读备案流程简化政策、材料精简要求及制度创新相关扶持政策;同步告知企业福建省药监局及各设区市局官方咨询渠道(如省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591-87822885;三明市局:0598-7500096;牙膏备案咨询:0591-87715262)及监督投诉方式,便于复杂事项协同咨询。
  2. 产品范畴精准判定:协助企业确认产品是否属于普通化妆品范畴,严格排除特殊用途化妆品(染发、烫发、祛斑美白等)品类,明确牙膏类产品的备案边界,规避因品类误判导致的备案延误及监管风险;同步明确普通化妆品与化妆品新原料的界定标准,若涉及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告知需经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确认后再提交备案资料的要求。
  3. 资料清单定制交付: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备案资料提交指南,提供《福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必备资料清单》,精准标注福建地域特殊要求(如特色原料相关证明材料、自贸区企业专属材料、标签备案补充说明、网办电子资料上传规范、电子签章使用要求、资料目录树编制标准等),逐一解读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产品配方、执行标准、标签样稿、检验报告、安全评估资料等关键资料的编制要求,明确电子材料需完整清晰、签名盖章规范,文本资料主体文字为黑色、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核心标准。
  4. 检验资源对接指导:推荐福建省内具备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资质的权威机构,明确检验项目及送检流程;针对含福建特色原料的产品,协助确认专项检验要求及安全性论证标准;对需开展功效宣称评价的产品,指导对接专业功效评估中心,提前规划检验环节,保障检验数据符合福建审核要求。

阶段3:资料收集与合规审核(3-4个工作日)

  1. 资料收集跟进:实时解答企业资料收集过程中的疑问,跟进收集进度,重点指导福建特色原料相关证明材料(来源合法性证明、物种鉴定报告、道地性证明、安全性评估摘要等)、自贸区企业专项材料的规范归集;严格按照福建省药监局要求,确保收集的资料签章齐全、前后内容一致,电子材料格式适配网办上传要求,纸质版资料(如需)使用A4规格纸张、符合耐久性要求。
  2. 全维度合规审核:对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药监局具体要求,逐项严格审核资料:
  • 配方审核:核查原料是否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内,禁用、限用组分是否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含福建特色原料的,额外核查原料来源真实性、种植基地合规性、道地性证明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估资料的完整性;严格审核原料含量标注(以质量百分比计,合计应为100%)、排列顺序(按含量递减)及复配原料拆分规范性,确保原料名称使用标准名称,完整填写生产商信息及原料安全信息(含原料报送码关联或自行填报相关资料)。
  • 标签审核:排查是否含“药妆”“抗炎”等禁用语,确认是否标注“闽G妆网备字”预留位置、全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生产企业地址(福建境内)、质量安全责任人信息等核心信息,符合GB 5296.3-2008及《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核查产品名称命名合规性,明确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含义,确保中文名称规范无违规字符;同步核查警示用语标注规范性。
  • 检验报告审核:确认检验机构资质(是否具备CMA、CATL资质)、检验项目完整性,核查报告数据是否合规、签名盖章是否完整;重点核验检验结果与产品配方的匹配性及检验方法的合规性。
  • 资料格式审核:核查电子资料是否按要求以目录树形式管理,上传文件是否为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辨,已申领CA证书的是否规范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国产普通化妆品纸质版备案资料的存档备查准备情况,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资料一致。
  1. 整改方案输出:出具《备案资料合规审核意见表》,针对不合规项(如配方标注不规范、标签信息缺失、特色原料证明材料不全、原料安全信息未完整报送、电子资料格式不符、电子签章使用不规范等)提供具体、可落地的优化建议,一对一指导企业整改完善。

阶段4:资料编制与平台操作辅导(2-3个工作日)

  1. 专业资料编制:针对企业薄弱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协助优化配方标注(重点规范福建特色原料INCI名、使用目的及原料报送码相关信息)、设计合规标签样稿(契合福建标签审核细节要求)、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含福建特色原料安全性论证,如需)、按目录树标准整理网办电子上传资料,指导已申领CA证书的企业规范使用电子签章,确保备案文本资料符合书写规范、主体文字为黑色、行间距及页面边距设置合理。
  2. 平台账号辅导:协助企业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账号注册,绑定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CA证书,完成用户权限开通(境内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等权限),跟进审核激活进度(通常3个工作日内激活);针对福建企业网办常见问题(如平台数据同步、电子资料上传格式适配、委托生产企业关联操作、自贸区企业专属通道操作、牙膏备案平台绑定等),提供专项解决方案。
  3. 填报与上传指导:一对一辅导企业规范填报产品基础信息、配方信息、生产信息等内容,按福建省药监局要求完成电子资料上传(PDF格式,清晰可辨、命名规范);协助完成委托关系关联(如需);针对牙膏类产品,指导完成牙膏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的绑定及专项填报;针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指导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应的填报操作规范。
  4. 提交前校验:与企业共同核对所有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交叉验证信息一致性,特别核查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备案资料的审核确认情况,确认无误后指导企业提交备案申请,获取临时备案记录号。

阶段5:审核跟踪与问题解决(3-5个工作日)

  1. 进度实时跟踪:每日登录备案平台查看审核状态,结合福建省药监局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材料补正、补充、公告时间)要求,通过官方咨询渠道同步核实进度,第一时间向企业反馈审核进展及关键节点信息;针对自贸区企业,重点跟踪政策扶持配套流程的进度节点。
  2. 补正应对辅导:若收到资料补正通知,24小时内深度解读补正要求,结合福建审核偏好(如严格核查原料安全信息、电子签章规范性、标签合规性、特色原料道地性、自贸区企业材料完整性等)出具《补正问题整改方案》;针对福建特色原料备案、自贸区企业专项材料、原料报送码补充、电子资料完善等补正需求,提供精准指导,协助企业在规定时限内高效补充完善资料。
  3. 二次提交跟进:协助企业完成整改资料的重新填报、上传,跟踪二次审核进度,及时沟通解决审核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若涉及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需暂停销售使用的情形,同步指导企业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直至审核通过。

阶段6:备案后服务与长期支持(长期)

  1. 备案完成确认:指导企业查询“闽G妆网备字”备案编号及国家药监局、福建药监局双平台公示信息(公示时限为备案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备案完成;协助企业核对公示信息准确性,如有偏差及时协调更正。
  2. 核查准备辅导:提前30天提醒企业准备备案后核查资料(生产记录、留样、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原料溯源台账、电子备案资料对应的纸质版存档资料等),结合福建省药监局备案后核查重点(如网办资料与实地资料一致性、特色原料溯源合规性、质量安全责任人履职资料、自贸区企业政策落地资料等),提供《核查资料清单》及样表,开展模拟核查指导,契合全省“优化核查机制、精准帮扶”的监管导向。
  3. 变更与年报咨询:辅导企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普通变更/重大变更),明确福建变更备案的特殊时限要求及平台同步流程,针对变更涉及的资料说明、检验报告补充等需求提供专项指导;每年1-3月重点提醒并指导企业完成上一年度备案产品年度报告提交,强调3月31日前完成提交的时限要求,告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将被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备案的风险,确保年报信息符合福建监管规范;同步指导历史产品的信息补录、变更或注销操作。
  4. 政策更新推送:定期向企业推送福建及国家层面化妆品备案政策更新信息(如福建网办流程优化、电子签章使用规范调整、自贸区扶持政策升级、《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地方标准实施要求等),组织线上解读培训,特别推送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温馨提示及政策解读文件,保障企业长期合规运营。

三、服务保障与对接渠道

  1. 服务保障
  • 首问负责制:专属顾问全程跟进,问题2小时内响应,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出具解决方案,严格对接福建省药监局相关服务时限要求;
  • 质保承诺:若因肯达信资料编制失误导致备案失败,免费重新服务;
  • 投诉监督:设立全国服务监督电话(0755-89335196),接受企业投诉,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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