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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澳门地区普通化妆品备案权威指南(2025 年更新)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最新监管要求,澳门地区普通化妆品备案需严格遵循 “参照进口管理、专属国妆标识、境内责任主导” 的核心规则,既明确区别于内地国产与境外进口化妆品,又通过规范流程保障产品合规进入内地市场,以下为完整备案体系说明:

一、核心界定与监管定位

1. 产品范畴与属性认定

  • 备案对象:特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澳门地区完成的普通化妆品,涵盖基础护肤(洁面、水乳等)、彩妆(口红、眼影等)、洗护发(洗发水、护发素等)、身体护理类产品,排除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需申请 “国妆特制字” 注册)。
  • 属性边界: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澳门地区化妆品不认定为 “国产化妆品”,而是参照进口化妆品管理,但归属 “国妆” 体系,区别于境外进口产品,备案编号采用专属规则,明确体现 “中国澳门” 地域属性。

2. 监管主体与责任分工

监管层级 责任主体 核心职责
国家统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定全国澳门地区化妆品备案规则,统一管理备案信息平台,公示备案数据
境内责任 内地企业法人(境内责任人) 作为法定备案主体,以澳门生产企业名义办理备案,对资料真实性、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负责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提交及备案后核查配合
澳门生产 澳门化妆品生产企业 遵守澳门本地监管标准(如《化妆品安全与质量条例》),提供合规生产证明、产品配方、工艺文件等核心资料,配合境内责任人完成备案
属地监管 境内责任人所在地省级 / 市县市场监管局 开展备案后现场核查(备案后 3 个月内启动),核查产品与备案信息一致性、境内责任人履职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备案核心流程与要求

1. 备案前置准备(关键合规前提)

  • 境内责任人资质:需为依法设立的内地企业法人,具备与备案产品适配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提交营业执照、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需 5 年以上行业经验)、体系概述等资料,完成国家药监局平台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 澳门企业文件:澳门生产企业需提供商业登记证明、生产场所合规证明、产品在澳门的上市销售证明(均需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并附内地认证翻译机构的中文译本)。
  • 产品合规材料
    1. 配方资料:按《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列明全成分,标注 INCI 名、含量、使用目的,复配原料需拆分各组分,限用物质需明确含量及合规依据;使用澳门特色原料(如澳产中药材提取物)的,需额外提供来源合法性证明、物种鉴定报告及安全性评估资料。
    2. 检验报告:委托具备 CMA 资质的检验机构(内地或澳门认可机构均可)出具报告,覆盖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重金属(汞、铅、砷、镉)等核心指标,特殊品类需补充对应项目(如含乙氧基原料需检测二噁烷)。
    3. 标签样稿:需包含繁简体 / 中英文对照全成分表、原产国 “中国”、澳门生产地址、境内责任人名称及内地地址、“国妆网备制字” 预留位置,无医疗术语、绝对化用语(如 “最佳”“治愈”),不得出现分裂国家相关表述。
    4. 安全评估与功效资料: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提交完整评估报告,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备案的产品,需上传功效宣称依据摘要(清洁、卸妆等豁免功效除外)。

2. 全程网办流程(标准化步骤)

步骤 操作内容 办理时限 核心要求
1 境内责任人账号注册 3 个工作日内 登录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主体资质,通过邮箱激活账号
2 资料填报与上传 2-3 个工作日 通过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填报《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上传配方、检验报告、标签样稿等材料,系统填报与上传资料需一致
3 备案提交与公示 5 个工作日内 提交后即完成备案,国家药监局平台 5 个工作日内公示信息,生成 “国妆网备制字” 编号(格式:国妆网备制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简称)+ 年份 + 顺序号,如 “国妆网备制字(粤)2025XXXXXX”)
4 备案后核查 备案后 3 个月内 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产品与备案信息一致性,境内责任人需配合提供生产记录、留样等资料

3. 必备备案资料清单(官方明确要求)

资料类别 具体材料 形式要求
主体资质 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澳门生产企业商业登记证明(公证翻译)、委托协议及授权书(经公证) 纸质 + 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
产品基础信息 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无违规用语)、生产工艺简述、产品执行标准 电子填报 + 附件上传
安全性资料 CMA 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功效宣称依据摘要 原件扫描件,签章完整
标签与包装 标签样稿、销售包装平面图(实拍无 PS)、标签符合性声明 电子图片 + 书面声明
其他补充 澳门产品上市证明、特色原料安全性证明(如有) 公证翻译件

三、备案后管理与合规要点

1. 变更、延续与年度报告

  • 变更管理
    • 重大变更(配方、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等):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生成新备案编号;
    • 普通变更(境内责任人联系方式、标签非核心调整):通过平台直接更新,备案编号不变。
  • 延续与注销:备案产品每满 4 年需提交继续销售声明,不再生产的需主动申请注销,注销前已生产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 年度报告:每年 1 月 1 日 - 3 月 31 日,境内责任人通过国家药监局平台提交上一年度备案产品报告,说明生产、销售、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2. 常见合规风险提示

  • 资料瑕疵风险:澳门文件未公证翻译、检验报告无 CMA 标志、配方标注错误(如 INCI 名不规范),将导致备案退回;
  • 标签违规风险:未标注 “中国” 原产国、使用 “药妆”“抗炎” 等禁用语、信息与备案不一致,将面临行政处罚,产品可能被召回;
  • 责任履行风险:境内责任人未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未配合备案后核查,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影响企业信用;
  • 虚假备案风险:伪造检验报告、澳门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最高 50 万元罚款,相关企业纳入黑名单。

四、权威查询与咨询渠道

  • 备案信息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化妆品监管” 栏目(http://www.nmpa.gov.cn/)、“化妆品监管” APP,输入 “国妆网备制字” 编号可核验产品信息;
  • 咨询电话:国家药监局技术支持热线 400-086-5311,境内责任人所在地省级药监局咨询电话(如广东省 020-37886000);
  • 澳门本地合规咨询: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电话 + 853 2855 6424),可查询本地生产企业合规要求;
  • 监督投诉:全国 12315 平台,可投诉备案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核心政策依据

  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27 号)
  2.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监局令第 35 号)
  3.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告 2021 年第 32 号)
  4.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公告 2021 年第 77 号)
  5. 澳门《化妆品安全与质量条例》
 
总结:澳门地区普通化妆品备案的核心是精准把握 “参照进口管理、专属国妆标识” 的定位,以境内责任人为纽带,确保两岸监管要求协同。建议备案前重点完善澳门文件公证翻译、特色原料安全性证明,备案中严格校验资料一致性,备案后主动履行年度报告与核查配合义务,通过合规操作助力产品顺利进入内地市场,依托 “国妆网备制字” 标识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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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

澳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流程


一、服务核心定位与优势

           依托肯达信全国18家分支机构及澳门本地化服务经验(澳门半岛服务点),组建“1名项目总监+1名备案顾问+1名中葡双语技术专员”专属服务小组。备案团队均具备5年以上澳门化妆品备案实操经验,深度厘清《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中“澳门地区化妆品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工序完成的,参照进口产品管理但不属于进口品”的核心规则,精准掌握“国妆网备制字”专属备案编号申请规范,熟练对接国家药监局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操作要求。团队深度熟悉澳门特别行政区药物监督管理局(DSAM)监管法规及内地备案法规体系,可高效匹配澳门本地企业自主生产、澳门企业委托境内生产、境外企业委托澳门企业生产再备案等多元模式需求,精准把控含澳门特色草本成分(如澳门本地药用植物提取物)产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类备案要点。同时,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SGS澳门检测中心等具备资质的权威检验机构建立紧密合作,优先对接中葡双语检测报告资源;深度衔接境内责任人备案机制,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通道”政策优势,建立“法规解读-双语资料编制-跨境合规审核-跟踪整改”四级风控体系,提前规避成分禁用、标签违规、资料翻译不规范、境内责任人授权瑕疵等常见风险,备案通过率达98%以上,助力企业顺畅获取“国妆网备制字”备案编号,合规拓展澳门及内地市场。

二、服务全流程(6大阶段,20-25个工作日)

阶段1:前期对接与需求诊断(2-3个工作日)

  1. 需求初步沟通:通过全国统一咨询热线(0755-89335156)、澳门本地服务专线(+853-28786688)或上门拜访,对接企业明确核心需求(企业类型:澳门本地企业/境外企业驻澳机构、产品特性、备案紧急程度、是否涉及澳门特色成分、是否为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类、生产模式:自主生产/境内委托/境外委托、是否需同步满足澳门本地销售合规要求、经营规模及风险等级预判等)。
  2. 核心资质核查:指导企业提供基础资质材料,区分场景精准核查主体资格:①澳门本地企业自主生产:核查商业登记证明、澳门经济局颁发的《工业准照》及生产场地符合GMP要求的证明资料;②澳门企业委托境内生产:核查澳门企业商业登记证明、境内受托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及委托协议;③境外企业委托澳门企业生产:核查境外企业注册证明、委托协议及澳门受托方资质;④需指定境内责任人的:严格核查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大陆注册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含化妆品销售或货物进出口)、授权书(需明确授权双方名称、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符合境内外双方法定签章要求,经澳门公证署公证及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转递);同步确认生产环节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工序所在地,精准判定备案属性及对应编号规则。
  3. 定制服务方案:出具《澳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方案书》(中葡双语版本),明确服务内容、时间节点、收费标准(按产品品类定价,含双语资料编制费、咨询费,不含官方检验费、认证翻译费、公证费等额外费用)及责任划分;针对需同步满足澳门本地销售的产品,额外明确中葡双语标签规范、成分限量等附加合规服务内容。

阶段2:备案前置合规辅导(3-4个工作日)

  1. 法规体系深度解读:详解“澳门地区化妆品参照进口管理但非进口品”的核心规则,明确“国妆网备制字”备案编号申请流程及国家药监局“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5个工作日内公示信息”的时限要求;专项解读境内责任人核心义务:包括代为办理备案、协助开展不良反应监测与产品召回、配合监督检查、承担相应质量安全责任等;同步解读澳门本地监管要求:①成分管控:核查是否含《澳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成分,明确限用成分限量标准,若产品同步销往欧盟,需额外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相关要求;②标签规范:澳门本地销售产品需使用中文或中葡双语标签,清晰标注核心信息;告知官方咨询渠道(澳门卫生局咨询热线:+853-28562121;国家药监局咨询电话:010-88331701)及投诉举报渠道(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热线:+853-89889315;全国12315平台),明确境内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及澳门本地合规咨询对接点。
  2. 产品范畴精准判定:协助企业确认产品是否属于普通化妆品范畴,严格排除特殊化妆品(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品类,避免误判备案类型;重点区分儿童化妆品、宣称祛痘/修护等功效类产品,明确其备案额外要求(如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规范、功效宣称科学依据专项论证);初步判定产品所用原料是否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及澳门本地成分安全标准,若涉及澳门特色药用植物提取物,提前梳理物种鉴定(需提供拉丁文名称)及安全性论证要求,若销往欧盟需额外提交过敏原评估资料。
  3. 双语资料清单定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澳门本地法规要求,提供《澳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必备资料清单(中葡双语版)》,精准标注地域特殊要求:①双语规范:所有备案资料需使用规范汉字,注册商标、境外企业名称地址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需完整规范翻译为中文并附中葡原文,译文需准确规范;②核心资料: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双语)、产品配方(含INCI名称双语标注,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限用成分明确含量,含微量成分需完整披露)、执行标准(契合内地及澳门双重安全要求,销往欧盟需同步符合欧盟标准)、标签样稿(中葡双语完整成分表、原产国/地区、保质期、使用方法等)、安全评估报告、检验报告(含微生物实验、理化实验等);③特殊资料:委托生产协议双语复印件、境内责任人授权书(经公证转递)、生产企业GMP认证证明(澳门本地生产企业必备)、自由销售证明(CFS,如需);明确电子资料格式标准(支持PDF/JPG,清晰可辨,双语内容对齐)。
  4. 检验资源对接指导:推荐澳门本地及境内认可的具备CMA资质检验机构,明确检验项目及送检流程;针对含澳门特色成分的产品,协助确认专项检验要求;指导企业提前规划检验周期,明确普通化妆品满足特定条件可豁免毒理学试验的要求(如生产企业获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GMP认证、不宣称儿童使用、未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新材料等);确保检测报告符合中葡双语标注规范及内地审核要求,若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的新原料,需经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确认后再送检,并提交专项毒理学试验报告。

阶段3:资料收集与跨境合规审核(4-5个工作日)

  1. 资料收集与双语规整:实时解答企业资料收集疑问,跟进进度,重点指导澳门特色成分相关证明材料(来源合法性证明、物种鉴定报告、产地信息、制备工艺、安全性评估摘要等)、重点品类补充资料、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公证转递文件的规范归集;按要求完成资料中葡双语翻译与认证,确保译文准确(如成分INCI名称、法规术语一致性)、签章规范(澳门企业签章需符合商业登记证明备案信息);严格核查电子材料格式,确保适配备案平台上传要求。
  2. 全维度跨境合规审核:对照国家药监局备案要求及澳门本地法规,逐项开展双语审核,重点覆盖备案后核查核心项目:
  • 配方审核:核查原料是否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及澳门允许使用清单内,禁用、限用成分是否符合两地标准,销往欧盟的产品需额外符合欧盟成分要求;含澳门特色成分的,额外核查来源真实性、物种鉴定有效性及制备工艺合规性;审核原料名称双语规范性、含量标注准确性(质量百分比合计100%)、排列顺序及复配原料拆分完整性,确保完整填写生产商信息及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 标签审核:排查是否含“治疗”“治愈”等医疗术语及绝对化用语,确认中葡双语全成分表(按含量降序)、“国妆网备制字”预留位置、生产企业地址(澳门境内需标注详细地址及商业登记编号)、质量安全负责人信息、保质期(标注生产日期/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等核心信息完整,符合GB 5296.3-2008及澳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标签要求;儿童化妆品额外核查“小金盾”标志规范及成分安全性说明;同步核查销往欧盟产品的标签是否符合欧盟并列标注要求。
  • 检验报告审核:确认检验机构资质(澳门本地机构需具备卫生局认可资质)、检验项目完整性,核查报告数据合规性、中葡双语签名盖章完整性;重点核验检验结果与产品配方匹配性及检验方法合规性,儿童化妆品额外核查致敏原检测结果,销往欧盟的产品需确认检验方法符合欧盟标准。
  • 专项资料审核:审核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双语完整性及上传规范性,确保所有功效宣称有充分科学依据支持;核查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公证转递有效性、委托生产协议双语条款完整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质量责任);预留备案注销相关资料模板,确保后续可顺利办理。
  1. 整改方案输出:出具《备案资料合规审核意见表(中葡双语版)》,针对不合规项(如配方成分超标、标签双语信息缺失、翻译不规范、特色成分证明材料不全、境内责任人授权书瑕疵等)提供具体优化建议,一对一指导企业整改完善。

阶段4:资料编制与平台操作辅导(3-4个工作日)

  1. 专业双语资料编制:针对企业薄弱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协助优化配方双语标注(重点规范澳门特色成分INCI名中葡对照、使用目的、含量标注)、设计合规标签样稿(契合两地标签规范,确保中葡双语信息对齐、字体清晰、无违规用语,销往欧盟的产品同步符合欧盟标签要求)、编制双语安全评估报告(含特色成分安全性专项论证,符合《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及澳门、欧盟相关要求)、整理网办电子上传资料(按要求分类命名、确保格式合规);协助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概述及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如实反映实际管理能力。
  2. 平台账号辅导:协助境内责任人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账号注册,绑定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完成用户权限开通所需资料(注册人/备案人信息表、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质量管理体系概述、境内责任人信息表及授权书公证文件等)的提交,跟进审核激活进度(通常3个工作日内激活);针对澳门企业关联境内责任人账号、跨区域信息同步等常见问题,提供专项解决方案。
  3. 填报与上传指导:一对一辅导境内责任人规范填报产品基础信息、配方信息、生产信息等内容,重点指导“国妆网备制字”相关信息填报及委托生产关系关联操作;按要求完成电子资料上传(清晰可辨、命名规范、双语资料对应关联);指导规范上传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及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确保符合要求;针对儿童化妆品,指导完成专项信息补充填报(如安全承诺等);针对拟在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以外口岸进口的产品,指导补充填报进口口岸及通关联系人信息。
  4. 提交前校验:与企业及境内责任人共同核对所有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交叉验证信息一致性(如配方成分与检验报告、标签信息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特别核查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备案资料的审核确认情况,确认无误后指导提交备案申请,获取临时备案记录号,告知后续5个工作日公示期相关注意事项及备案后核查的准备要点。

阶段5:审核跟踪与问题解决(3-5个工作日)

  1. 进度实时跟踪:每日登录备案平台查看审核状态及公示进度,结合国家药监局“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信息”的要求,通过官方咨询渠道同步核实进度,第一时间向企业及境内责任人反馈审核进展及关键节点信息;重点提醒备案后将面临监督检查,提前协助做好资料及生产现场准备。
  2. 补正应对辅导:若收到资料补正或责令改正通知,24小时内深度解读要求,结合审核偏好(如原料安全信息完整性、标签合规性、特色成分溯源、境内责任人授权规范性等)出具《补正问题整改方案(中葡双语版)》;针对澳门特色成分备案补充、原料报送码完善、双语资料翻译优化、境内责任人授权瑕疵修正等需求,提供精准指导,协助在规定时限内高效补充完善资料;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通道”政策,必要时协助对接相关部门获取专业指导。
  3. 二次提交跟进:协助境内责任人完成整改资料的重新填报、上传,跟踪二次审核及公示进度,及时沟通解决审核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若涉及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需取消备案的情形,同步指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协助准备备案注销申请表等资料,按流程完成注销备案,直至问题闭环。

阶段6:备案后服务与长期支持(长期)

  1. 备案完成确认:指导企业及境内责任人查询“国妆网备制字”备案编号及国家药监局平台公示信息,确认备案完成;协助核对公示信息准确性,如有偏差及时协调更正;提醒妥善留存备案相关资料、原料安全信息档案、生产批记录、留样记录等,确保留存期限符合监管要求,为备案后核查做好基础准备。
  2. 核查准备辅导:提前30天提醒准备备案后监督检查资料(生产记录、留样、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原料溯源台账、电子备案资料对应的纸质版存档资料、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等),结合监管重点提供《核查资料清单》及样表,开展模拟核查指导,助力顺利通过检查;针对重点监管品类企业及销往欧盟的产品,额外提供专项检查应对辅导。
  3. 变更与年报咨询:辅导境内责任人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普通变更/重大变更),明确变更备案的时限要求及平台同步流程;告知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需重新进行备案;每年1-3月重点提醒并指导完成上一年度备案产品年度报告提交,告知未按规定提交将被限期整改的风险;针对不再生产的产品,指导及时办理注销备案,协助准备相关资料,规范完成流程。
  4. 政策更新推送:定期推送国家及澳门地区化妆品备案政策更新信息(如备案要求调整、成分管控标准更新、境内责任人制度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政策红利等),组织线上中葡双语解读培训,特别推送官方发布的监督检查计划及产业发展政策文件,保障企业长期合规运营;密切关注NMPA与澳门卫生局备案互认机制进展,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衔接指导。

三、服务保障与对接渠道

  1. 服务保障
  • 首问负责制:专属顾问全程跟进,问题2小时内响应,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出具解决方案,严格对接国家药监局备案及公示时限要求;
  • 质保承诺:若因肯达信资料编制失误导致备案失败或被责令整改,免费重新服务;
  • 投诉监督:设立全国服务监督电话(0755-89335196),接受投诉,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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