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权威完整简介(2025年12月更新)
新疆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实行省级集中备案制,核心秉持“安全为基、监管赋能、服务便民、产业协同”的管理理念,依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起“省药监局统筹审核+‘疆内通办’便捷服务+援疆专家技术支撑+备案后全链条监管”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备案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受理、资料整理、审查与公示,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等技术机构协同开展技术支撑,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备案后现场核查、日常监管及年度报告核查。备案实施“全程网办为主、窗口兜底为辅”的办理模式,全面推行“疆内通办”,申请人可网上申请备案相关事项且不受企业注册地限制,官方严格落实时限要求提升办理效能,不收取任何行政费用。新疆立足本土特色植物资源禀赋,鼓励支持以沙枣、薰衣草、枸杞等为原料的特色化妆品研发与新原料创新,通过建立国家药监局援疆专家服务站、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推进产学研合作等创新举措,强化备案事前辅导与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企业备案难点。核心依据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监管规范,有效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助推区域特色化妆品产业融入全国“美丽经济”发展格局。
一、核心定位与监管边界
指除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功效外的化妆品,涵盖基础护肤(洁面乳、爽肤水、乳液等)、彩妆(口红、眼影等)、洗护发(洗发水、护发素等)、身体护理及以新疆特色植物(如沙枣、薰衣草、枸杞、玫瑰等)为原料的各类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需另行申请注册,不适用本备案流程;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功效(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等),或通过简单物理方式发生效果且标签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产品,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需特别注意,宣称“白皙”“改善脱发”“修护破损肌肤”等特殊功效的产品不属于普通化妆品备案范畴;实际生产地或备案人注册地在新疆行政区域内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均需按本流程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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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
机构 |
核心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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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与审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统筹负责全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受理、资料整理、审查与公示工作,严格落实“疆内通办”要求,优化备案服务流程;制定全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将资料审核、技术核查、现场检查、案件查办等环节有机整合;推动建立国家药监局援疆专家服务站,争取对口援疆省市药监部门支持,强化技术审评能力;组织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遴选试点企业打造质量安全管理示范标杆,以点带面提升全疆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定期公布已备案和已注销的备案产品信息,规范备案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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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撑与帮扶 |
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机构、援疆专家服务站 |
为企业提供备案技术咨询与指导,协同开展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和备案后现场核查工作;依托援疆专家资源,对企业在新原料研发、安全评估、配方填报、特色原料合规性审核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开展技术审核上门服务,讲解备案相关法规标准与实操要点;承担备案产品检验技术支撑工作,推动新疆特色化妆品标准研究;对接产业发达地区优质资源,为企业提供产学研合作对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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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监管与执法 |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展辖区内备案后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产品与备案信息一致性、生产过程合规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进货查验记录及留样管理等情况;接收并核查辖区备案人提交的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对经营环节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妆品流通秩序;查处备案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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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 |
境内注册企业/组织(注册地在新疆) |
对提交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承担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性及其声称作用的第一责任;具备与备案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能力;按要求完成产品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符合豁免条件的除外);使用沙枣等特色植物原料的,需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并提供相关安全性证明资料;妥善保存备案资料至产品保质期后至少2年,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前4个月内向自治区药监局提交产品是否继续生产的情况说明,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各类核查工作。 |
二、备案申请全流程(官方标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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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操作内容 |
办理时限 |
核心要求 |
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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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台账号注册与认证 |
即时(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法人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按要求提交主体资质、质量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资料,准确填写公司信息和联系方式;注册通过后通过邮箱激活账号并设置密码,确保提交的资质资料在有效期内。 |
备案人+平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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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料填报上传 |
1-2个工作日 |
通过国家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填报《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上传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配方(含特色原料相关证明资料)、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标签样稿(实拍图,无PS痕迹)、检验报告、安全评估资料等完整资料;系统填报内容与上传资料需保持一致,资料格式支持WORD、PDF、JPG等常见格式。 |
备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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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与资料整理 |
备案人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对备案资料进行初步整理,核查资料完整性与规范性,确认资料齐全并符合提交要求后进入核查环节;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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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料核查 |
资料整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联合技术机构、援疆专家对备案资料进行实质性核查,重点核查配方合规性、特色原料安全性证明完整性、安全评估资料有效性、检验报告规范性、标签合规性等;对存在疑问的企业,通过精准帮扶机制沟通解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技术机构+援疆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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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决定与公示 |
资料核查通过后即时完成 |
核查通过的,作出准予备案决定并向社会公示,备案编号格式为:新G妆网备字+年份+顺序号;核查未通过的,书面告知备案人不予备案的理由及整改要求;产品备案信息在完成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信息永久可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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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备案后核查与延续管理 |
核查持续开展,延续每4年一次 |
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备案后现场核查,重点检查产品与备案信息一致性、生产过程合规性等情况;备案人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前4个月内提交产品是否继续生产的情况说明,不再生产的主动注销备案信息;涉及备案内容变更的,提交变更后材料及变更说明。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备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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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类别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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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质资料 |
1. 备案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新疆,加盖电子公章,彩色扫描件);2. 生产许可证(自产产品提供);3. 委托协议、受托方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生产适用);4. 质量安全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简历;5. 质量管理体系概述、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6. 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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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础信息 |
1. 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说明(明确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含义,外文商标需提供注册证明并说明);2. 产品规格、剂型、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标明主要质控点);3.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及文本(含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等完整内容);4. 产品生产设备清单;5.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6. 生产工艺变更的需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关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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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资料 |
1. 全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标注INCI名、含量、使用目的,含量合计应为100%,限用物质需标注具体含量);2. 复配原料需列明各组分及含量;3. 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或原料报送码(2023年1月1日后新备案产品必备);4. 使用新原料的需提交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及关联确认文件;5. 植物提取物需标明具体提取部位;6. 使用沙枣、薰衣草等新疆特色植物原料的,需额外提交原料来源合法性证明及安全性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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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与包装资料 |
1. 标签样稿(含中文标注,清晰展示备案编号、全成分等核心信息,无医疗术语、绝对化用语);2. 销售包装平面图与立体图(需为实拍图,无PS痕迹);3. 产品说明书(如有);4. 标签符合性声明(确认无违规宣称,信息与备案填报一致);5. 标签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标签样稿及变化说明;6. 儿童化妆品需按规定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及警示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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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证明资料 |
1. 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项目齐全,签章完整,全国范围内有效);2. 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加盖备案人电子公章及评估人签章);3. 功效宣称依据摘要(2022年1月1日后首次备案产品,符合豁免条件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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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
1. 授权委托书(委托第三方办理时提供);2. 新原料关联确认文件(使用新原料时提供);3. 产品延续生产情况说明(每满4年提交);4. 其他监管部门要求补充的资料。 |
三、标签合规与备案后管理(官方规范)
四、常见合规风险与官方提示
五、备案成本与周期参考(2025年实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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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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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费用 |
官方零行政费用;全程网办、线下咨询辅导及相关培训等服务均不收费;第三方服务费用自理(检验费用2000-5000元/款;安全评估报告1000-3000元/款,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费用3000-6000元/款;委托代办费用3000-8000元/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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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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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凭证 |
电子凭证(无纸质证书),长期有效;信息变更或延续后需更新凭证,编号不变;备案登记凭证如有严重破损或遗失,需及时申请补发;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备案进度可通过平台实时查询。 |
六、新疆特色服务与权威查询渠道
七、核心依据与政策文件
总结:新疆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核心在于把握“疆内通办优服务、精准帮扶提质效、援疆赋能促创新、全程监管守底线”的机制要求,充分利用“疆内通办”、援疆专家帮扶、“一企一策”指导、特色原料创新支持等地方特色政策,提前规避资料不规范、特色原料合规性不足、标签违规、延续管理遗漏等常见风险。建议备案前主动对接药监部门咨询帮扶政策,深入学习备案相关法规与特色原料使用要求,涉及特色原料的提前准备来源合法性与安全性证明资料;备案过程中严格遵循资料填报规范与流程要求,充分利用线上全程网办优势提升效率;备案后严格履行年度报告、延续说明、不良反应监测等义务,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备案后核查与专项检查,保障产品全生命周期合规,借力新疆政务服务与产业扶持举措实现特色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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