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没有专门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是采用 **"事后通报制"(Post-market Notification)**,即产品上市后向监管机构备案,而非上市前审批。
核心监管机构:
- 加拿大卫生部 (Health Canada):负责制定法规和监督执行,下属健康产品与食品分支 (HPFB) 具体管理化妆品
- 消费者产品安全计划 (CPSP):负责市场监督和执法
主要法规依据:
- 《食品药品法案》(Food and Drugs Act):化妆品监管的最高法律框架
- 《化妆品条例》(Cosmetic Regulations):规定具体技术要求和程序
- 《消费者包装与标签法》(CPLA):规范产品标识和包装
所有在加拿大销售的化妆品 (无论国产或进口) 必须在产品首次销售后 10 天内向 Health Canada 提交化妆品通知表 (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 CNF)。
通知主体:
- 在加拿大注册的制造商 (以自己名义销售产品)
- 产品进口商
- 或由制造商指定的加拿大境内责任人 (2024 年新规)
CNF 提交内容:
- 产品名称、功能和剂型
- 完整成分表 (按 INCI 国际命名法,标注浓度)
- 双语标签 (英语 + 法语)
- 制造商 / 进口商信息
- 产品安全声明
提交方式:通过 Health Canada 官网的化妆品通知系统 (CNS) 在线提交,审核周期约 15 个工作日,通过后获得化妆品编号 (CN)。
虽然没有生产许可证,但生产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化妆品销售 / 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
若产品宣称具有医疗效果 (如防晒、祛痘、美白等),则被归类为 "治疗型化妆品",需额外申请:
-
天然健康产品 (NHP) 认证:提交详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明,获得天然产品编号 (NPN)
-
或药品许可证 (DIN):针对含药物成分的产品,需通过更严格的审查
-
生产设施必须获得《天然健康产品场地许可证》(Natural Health Product Site Licence) 或《药品生产设施许可证》(Drug Establishment License)
境外制造商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关键步骤:
-
必须指定加拿大境内责任人(Canadian Responsible Person),负责与 Health Canada 沟通和文件提交
-
提供原厂分析证书 (COA),证明产品符合加拿大标准
-
如为特殊产品,需提供生产设施符合国际 GMP 标准 (如 ISO 22716) 的证明
若生产治疗型化妆品或天然健康产品,需申请:
-
未完成 CNF 通知:产品禁止进口或销售,已上架产品将被强制召回,并处以高额罚款 (最高可达 50 万加元或监禁)
-
标签不合规:产品被责令下架整改,直至符合 CPLA 要求
-
生产条件不达标:可能导致产品扣押和设施查封,并追究企业责任
-
提前规划:产品研发阶段即考虑加拿大法规要求,特别是成分选择和标签设计
-
寻求专业帮助:考虑聘请熟悉加拿大法规的顾问或认证机构 (如 SGS、BV 等) 协助 CNF 申请和 GMP 认证
-
分批实施:
- 完成公司注册和营业执照
- 产品配方和标签合规性审查
- 提交 CNF 通知 (上市前准备)
- 建立 GMP 体系 (特别是治疗型产品)
- 产品上市后 10 天内完成 CNF 提交
-
定期更新:关注 Health Canada 官网法规更新,特别是 ** 化妆品成分热点清单 (Cosmetic Ingredient Hotlist)** 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配方
加拿大化妆品监管的核心特点:无生产许可证,实行 "事后通报制",注重产品安全和标签合规。
行动清单:
- 确认产品类别 (普通化妆品 / 治疗型化妆品)
- 注册加拿大公司,获取营业执照
- 准备 CNF 通知材料并提交 (产品上市前)
- 确保标签符合 CPLA 要求 (英法双语)
- 如为治疗型化妆品,申请 NHP 认证或药品许可证
- 考虑实施 GMP 认证 (提升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