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外国制造商的化妆品进入美国销售,没有 “生产许可” 类的前置审批,但 2022 年《化妆品监管现代化法案》(MoCRA)生效后,需遵守以下强制要求:
- 外国制造商的生产 / 加工设施必须向 FDA 注册,每 2 年更新一次注册信息;
- 必须指定美国境内代理人(需是美国实体、有实际营业地址),负责与 FDA 的日常 / 紧急沟通;
- 产品需由 “责任人”(如品牌方、经销商)向 FDA 提交产品列名,包含成分、标签等信息,每年更新。
- 不得使用 FDA 禁用成分(如汞、氯仿),限用成分(如防腐剂)需符合浓度要求;
- 需完成产品安全性评估并保留记录;
- 若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如感染、严重过敏),需在 15 天内向 FDA 报告,相关记录需保存 6 年。
- 必须使用英文标签,包含:产品名、净含量、成分表(按 INCI 名称降序排列)、责任人信息、美国境内的不良事件联系方式;
- 不得有误导性宣称(如 “治愈皮肤问题”),眼部化妆品等需加对应警示语。
- 需遵循 FDA 即将颁布的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GMP),保留生产记录、原料质检报告等,FDA 可对外国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若产品属于防晒类,美国将其归类为非处方药(OTC),需额外满足:
- 强制药品注册、申请 NDC(国家药品代码);
- 完成 SPF 值、广谱防护等 FDA 认可的测试;
- 遵循药品级 cGMP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