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 | 详情 |
|---|---|
| 官方名称 | 欧盟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EN ISO 22716 Cosmetics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
| 发布与实施主体 | 欧盟委员会(EC)主导,各成员国(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监管机构(如 BfArM、ANSM)负责落地执行 |
| 标准性质 | 欧盟区域强制性合规要求(非自愿认证,企业必须满足其要求才能在欧盟销售产品);第三方认证为市场普遍认可的合规证明方式 |
| 适用范围 | - 适用企业:欧盟境内化妆品生产、加工、包装企业,以及向欧盟出口化妆品的境外企业(含委托加工、分包生产场景);
|
| 核心法规衔接 | 直接关联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是该法规下 “生产质量保障” 的核心要求;需同步满足 REACH 法规(原料安全)、CLP 法规(标签分类)、纳米材料法规等配套要求 |
| 核心要素 | 基础要求(同 ISO 22716) | 欧盟特殊强化要求 |
|---|---|---|
| 组织与管理 | 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管理层承诺、授权机制 | 需指定欧盟责任人(Responsible Person, RP) ,负责合规性声明、不良事件报告等 |
| 人员要求 | 健康管理、GMP 培训、卫生规范 | 培训内容需包含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REACH/CLP 合规知识 |
| 厂房与设施 | 分区隔离、防污染设计、温湿度控制 | 洁净区等级需符合欧盟微生物控制要求(如生产眼部化妆品的洁净区微生物限度≤100 CFU/m³) |
| 原料管理 | 供应商审核、进货检验、仓储控制 | 原料需符合 REACH 法规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要求,禁用 / 限用物质严格遵循 EC 1223/2009 |
| 生产过程控制 | 工艺标准化、批生产记录(BPR)、关键工序监控 | 含纳米材料的化妆品需单独制定生产控制程序(防止纳米颗粒扩散与污染) |
| 包装与标识 | 包装材料质量控制、标识合规 | 标签需符合 CLP 法规要求(危险物质分类标识)、成分表按 INCI 名称标注、原产国清晰标注 |
| 质量控制与实验室管理 | 原料 / 半成品 / 成品检验、检验方法验证 | 微生物检验标准需遵循欧盟《化妆品微生物限度指南》(2019/C 223/01) |
| 文件与记录管理 | 文件编制 / 修订 / 归档、记录可追溯 | 记录保存期限≥产品保质期后 3 年(部分成员国要求 5 年,如德国),需支持欧盟监管机构核查 |
| 投诉与召回 | 投诉处理流程、召回机制 | 需向欧盟责任人及成员国监管机构提交召回报告,不良事件需在 15 日内上报 |
| 流程阶段 | 具体操作 | 关键要点 |
|---|---|---|
| 1. 合规准备 | - 搭建符合 EN ISO 22716 的 QMS 体系,整合欧盟法规(EC 1223/2009、REACH 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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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点核查原料 SVHC 清单、标签 CLP 合规性、纳米材料备案(如适用) |
| 2. 体系运行 | QMS 正式运行至少 3 个月,积累完整记录(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培训记录等) | 记录需满足欧盟 “可追溯、可核查” 要求,避免缺失关键信息(如原料供应商信息) |
| 3. 认证申请 | 向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申请,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欧盟责任人证明、QMS 文件等 | 认证机构需具备欧盟委员会认可的资质(如 ISO/IEC 17021 认证资格) |
| 4. 审核实施 | - 文件审核:核查 QMS 文件与 EN ISO 22716 及欧盟法规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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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重点包括欧盟责任人职责落实、原料合规性、标签合规性、微生物控制等 |
| 5. 整改与发证 | 针对审核不符合项完成整改,提交验证资料;审核机构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证书 | 证书有效期 3 年,欧盟范围内各成员国互认 |
| 6. 后续维护 | - 每年 1 次监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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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合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的随机抽查(无通知现场检查) |
| 对比维度 | 欧盟 GMPC (已被 ISO22716 取代) | ISO 22716 | 美国 GMPC(FDA 指南) | 中国化妆品 GMP (2022 版) |
|---|---|---|---|---|
| 标准性质 | 2013 年前为推荐性标准; 2013 年 7 月 11 日后被 ISO22716 强制取代 |
欧盟市场强制性准入标准 (非欧盟国家多为自愿认证) |
非强制性行业指南 (市场认可,大型零售商要求) |
中国市场强制性标准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强制执行) |
| 核心依据 | 原欧盟 GMPC 已废止; 现欧盟市场强制实施 EN ISO 22716 (欧盟采用的 ISO 国际标准) |
ISO 22716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 |
FDA《化妆品制造活动指南》 (参考 21 CFR Part 110) MoCRA 法案要求 FDA 在 2025 年底前制定强制性 GMP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22 年版,国家药监局 2022 年第 1 号公告) |
| 适用范围 | 欧盟境内及向欧盟出口的化妆品企业 | 全球化妆品企业 (尤其适合国际市场贸易) |
美国境内及向美国出口的化妆品企业 | 中国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 (含委托加工、分装企业) |
| 管理体系特点 | 强化欧盟法规衔接: - 欧盟责任人 (RP) 制度 - REACH/SVHC 物质管控 - CLP 标签合规 - 纳米材料特殊要求 |
国际化通用标准, 强调风险管理与文件化体系 (不包含地域特定法规要求) |
侧重生产过程控制与 事后监管(无生产许可) 注重记录追溯与偏差处理 今日头条 |
全生命周期管理: - 质量安全责任制 - 委托生产 "双放行" 制度 - 重点产品(儿童、眼部、牙膏)特殊管控 - 留样量≥出厂检验需求 2 倍 |
| 人员要求 | 明确质量负责人资质与职责 欧盟责任人必须为欧盟境内自然人 / 法人 |
对人员资质要求相对灵活 (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无明确资质要求; 但强调健康检查与培训 |
明确资质门槛: - 质量安全负责人:5 年以上经验,药学或相关专业 - 生产负责人:药学或相关专业 - 质量授权人:药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 |
| 监管模式 | 上市前强制备案 + 事中监管 (责任人制度 + 定期 / 飞行检查) 今日头条 |
认证机构审核 + 年度监督 (非官方强制监管) |
产品自愿备案 + 事后监管 (无生产许可,违规处罚) 今日头条 |
注册 / 备案 + 生产许可 + 监督检查 (事前 + 事中 + 事后全流程监管) 今日头条 |
| 文件记录 | 记录保存≥产品保质期后 3 年 (部分成员国要求 5 年) |
记录保存期限≥产品保质期后 1 年 | 无明确保存期限要求 (建议至少保存至下一批次生产后) |
记录保存≥产品保质期后 3 年 电子记录需符合数据可靠性要求 |
| 国际互认性 | 欧盟成员国间 100% 互认 (获证产品可自由流通) |
全球多数国家认可 ("国际通行证") |
主要在美国市场认可 | 仅限中国市场认可 (部分国际客户也认可) |
| 与 ISO22716 关系 | 已被 ISO22716 完全取代 (法规强制) |
标准本身 | 内容相似但无强制关联 (美国保留自身特色) |
部分借鉴 ISO22716 理念 (结合中国国情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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