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图片
成为国际公认的有机认证标准,需满足哪些标准要求:COSMOS有机天然认证满足哪些
发布日期 : 2022-02-03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 1103
分享 :

成为国际公认的有机认证标准,需满足下列条件:

遵 照 欧 盟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18/848/oj) 或 美 国 有 机 认 证 法 规
(https://www.ams.usda.gov/rules-regulations/organic) 中规定的相关机制,或政府官方决策,被正式视为符合条件或等效的标准
• 在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 (IFOAM) 标准体系 (https://www.ifoam.bio/our-work/how/standardscertification/organic-guarantee-system/ifoam-family-standards) 中获批准的国家/地区(多国)有机认证标准或法规 

“有机物含量”— 成分(或产品)中源自有机生产体系的部分,并由正式成立的认证机构或主管部门,按照欧盟委员会 2018/848 号法规、等效国家或国际标准、或本标准予以认证该等成分。


“石化基元”— 分子中源自石油的部分。


“经物理加工”— 采用物理工艺加工或萃取,例如:附录一中列出的物理工艺(允许使用)。


“主要原料”— 生产化妆品成分时,任何用作原料的植物、动物或微生物源产品、以及矿物质。


“内包装”— 意指与制剂直接接触的包装。内包装主要用来保护和/或保存、容纳和告知消费者。


“原料”—
a) 生产过程中,作为成分提供给化妆品生产商的物质和混合物。
b) 同其他物质和混合物一起提供给最终用户、用于化妆品的物质和混合物(拟与人体外部 [表皮、毛发系统、指甲、嘴唇和外生殖器]、或牙齿和口腔黏膜接触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专门或主要起清洁、增香、改变外观、保护、保持良好状态、消除体味等作用),如果这些物质和混合物亦各自符合“化妆品”定义。


“冲洗型产品”—(摘自欧盟委员会 1223/2009 号法规)- 涂抹于皮肤、毛发或黏膜之后、要去除的化妆品。未将脱毛蜡和撕拉式面膜视为冲洗型产品;其采用物理去除方法,不要用水冲洗。


“肥皂”— 通过皂化反应获取的(液体或固体)产品。

 


“外包装”— 意指不与产品接触、用于品牌推广和产品展示的包装。


“物质”—(摘自欧盟委员会 1223/2009 号法规)自然状态下或通过生产工艺获取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其中包括任何保持其稳定性所需的添加剂和生产工艺所产生的杂质,但不含任何可以分离却不影响物质稳定性或改变其构成的溶剂


“防晒产品”— 拟与人体皮肤接触的化妆品,专门或主要通过吸收、分散或反射辐射来防紫外辐射。


“总产品”— 总化妆品成品,其中包括所有成分(水、矿物质成分、经物理加工的农产品成分、经化学加工的农产品成分等成分)。


“野生植物”— 在自然区、林区和农业区自然生长的植物。

上一篇: 已是第一章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章
微信王老师
王老师微信
微信杨老师
杨老师微信
微信徐老师
徐老师微信
热线电话热线电话
电话号码1 18576401396 电话号码2 18038044554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转发网站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回到顶部
图片请您留言
图片